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適用范圍,需要增加荷載和改變結構的房屋要做一下工作: 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檢測的內容及過程: 主要檢測參數有:傾斜、沉降、裂縫、地基基礎、砌體結構構件、木結構構件、混凝土結構構件、鋼結構構件等,各參數的檢測一般為現場檢測。 非現場檢測項目有:a.混凝土結構構件檢測中,混凝土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 b.鋼結構構件檢測中,鋼材抗拉強度試驗法檢測鋼材試件抗拉強度,鋼材彎曲強度試驗方法檢測鋼材試件彎曲變形能力。c.木結構構件檢測中,木材順紋抗壓、抗拉、抗剪強度試驗,木材抗彎強度及彈性模量試驗,木材橫紋抗壓強度試驗。 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檢測過程:1、分析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改建方案及技術要求。2、了解房屋原始結構和原始資料,檢查和記錄房屋承重結構的完損狀況。3、必要時,對相關部位的建筑結構材料的力學性能進行檢測。4、按現行設計規范規定進行房屋相關結構和地基承載能力驗算。5、對現有建筑的改建、擴建及加層房屋應按照《現有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規程》(dgj08-81-2000)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抗震分析與鑒定。6、對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安全性和適用性提檢測結論。
房屋結構的改造、加層、加固必須進行設計1)按有關規定,對既有房屋進行改造加固設計實施以后,承擔此任務的設計單位應該對該房屋結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負完全責任,而原來的設計單位未參與改造加固設計時,則不再負此責任。因此,改造加固設計應該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或研究單位來承擔。2)改造加固設計時,應根據鑒定的評估報告對結構目前實際的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作分析,在此基礎上確定能否進行改造加固及采用何種設計方案。設計要依據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混凝土結構加固技術規范》(GB50367 —2006)、《建筑抗震加固技術規程》(JGJ116—98)、《鋼結構加固技術規程》(CECS7796∶)、《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JGJ145—2004)、《碳纖維片材加固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CECS1612004∶)進行,同時還應遵循結構設計有關的現行規范、規程。3)改造加固設計與新建筑的結構設計有很大區別,在驗算現有構件的承載力時應按《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2001)第4.1.2條的規定考慮樓面活荷載的折減;鋼筋混凝土現澆樓板的梁,核算其受彎承載力時,跨中應考慮現澆板有效受壓翼緣寬度,跨中和梁端受壓區鋼筋的雙筋梁作用;框架梁核算端部承載力和裂縫時的彎矩值應取柱邊值而不應取柱中值;各構件的混凝土強度應按檢測的實測值換算為設計值取用。因此,采用計算軟件作整體內力分析后,必須對構件作局部驗算,不能像新工程設計那樣直接把軟件整體計算結果拿來應用。局部計算可以用軟件工具箱,也可采用手算。在一些改造加固工程中,由于只采用軟件整體計算結果,不作局部補充驗算,對實際不需要做加固處理的構件也進行加固,不但增加了材料、工期和造價,而且會對原有構件產生不必要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