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細說明
揚州二手二氧化碳滅火器調試
干粉滅火器應每個月都進行一次外觀檢查,主要檢查壓力表,當壓力表指針低于綠線區時,應立即充壓維修;新購買的ABC干粉滅火器罐體應5年水壓測試1次,第一次檢測后,以后每2年水壓測試1次,罐體強制報廢期限為10年。
滅火器應定期檢查壓力表,當壓力表指針低于綠線區時,應立即充壓維修,一般滅火器瓶壓有效期限在1年半至2年,要定期充壓或更換。滅火器應放在清潔干燥的地方,嚴禁爆曬和靠近火源;應妥善保管,嚴禁拆動。
儲存容器二29用于存儲填充與滅火劑相匹配的溶劑,該溶劑可以為甲醇,滅火劑共沸物等,能夠作為滅火劑的溶劑,這樣以便于將一些種類的滅火劑溶入溶劑中進行存放。充裝組件二用于將儲存容器二29中的溶劑充裝至滅火器27中。在本實施例中,儲存容器二29為溶劑儲罐,其可以根據實際的設備需要選擇形狀和結構,以便儲存需要的溶劑。 充裝組件二包括出口計量閥30以及止回閥二31。出口計量閥30安裝在儲存容器二29的出口處,并用于調節從儲存容器二29流出至滅火器27的溶劑的流量。其中,出口計量閥30的調節精度應滿足溶劑填充質量控制的要求。止回閥二31緊接于出口計量閥30,即設置在出口計量閥30靠近滅火器27的一側,并用于阻斷滅火器27中的溶劑流通至儲存容器二29中。出口計量閥30可選用兩端為1/4英寸卡套管接頭,室溫(37℃)壓力額定值為17.2mpa,cv值為0.6的316l不銹鋼球閥。當然,出口計量閥(30)也可以采用波紋管密封計量閥,測微計手柄以0.025mm增量測量閥桿位置,流量系數為0.019,工作壓力上限為4.82mpa。
外觀、結構及總質量檢查 用目測方法觀察滅火器外表,結構、外部配件是否符合要求,銘牌及維修合格是否;推車式滅火器逐具稱取滅火器總質量。 滅火劑充裝量檢查 先稱出滅火器總重,確認滅火器內壓力泄空,卸下器頭,倒出滅火劑。再裝上器頭,稱出滅火器空重,將滅火器總重減去滅火器空重即是滅火劑充裝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干粉滅火器 滅火器(Fire extinguisher)是一種可攜式滅火工具,是常見的防火設施之一,世界支滅火器在1834年誕生于倫敦,由喬治·威廉·曼比發明。 滅火器存放在公眾場所或可能發生火災的地方,分為手提式、推車式等不同類型,不同種類的滅火器內裝填的成分不一樣,是專為不同的火災起因而設,包括泡沫、干粉、鹵代烷等。
手提式泡沫滅火器 泡沫滅火器適宜撲滅油類及一般物質的初起火災。 使用時,用手握住滅火機的提環, 平穩、 快捷地提往火場, 不要橫扛、 橫拿。 滅火時, 一手握住提環, 另一手握住筒身的底邊, 將滅火器顛倒過來, 噴嘴對準火 源,用力搖晃幾下, 即可滅火。 不要將滅火器的蓋與底對著人體, 蓋、底彈出傷人。 不要與水同時噴射在一起,以免影響滅火效果。 撲滅電器火災時,盡量先切斷電源,人員觸電。
維修技術要求的一般規定: 維修前應對滅火器逐具進行檢查,確定并記錄滅火器的型號規格、生產廠家、出廠日期、基本參數等信息;滅火器維修應按以下程序進行;對滅火器進行外觀檢查,確認滅火器的規格型號以及是否屬于報廢范圍;檢查滅火器的內部壓力,只有在確認滅火器內部無壓力時,方可拆卸;對確認屬于報廢范圍的滅火器進行報廢處理; 對確認不屬于報廢范圍的滅火器筒體、貯氣瓶、器頭和推車式滅火器的噴射軟管組件逐個進行水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對滅火器筒體進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潔凈氣體滅火器應將筒體干燥后使用;檢查滅火器配件,更換密封件和已損的部件。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噴射時間很短,所以使用前要把噴粉膠管對準火焰后,才可打開閥門。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噴射距離也很短,所以使用時操作人員在自身的情況下應盡量接近火源。并要根據燃燒范圍選擇合適規格的滅火器,如果燃燒范圍大,滅火器規格小,就會前功盡棄。 適用范圍:滅火器原理適用于撲救一般B類火災,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災,也可適用于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等物質火災;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